产业管理办公室是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,是学校对校属企业及学校参与股权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代表学校对各校办企业进行管理,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1、指导各校办产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,建立现代企业管理管理制度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合法经营。
2、研究制定校办产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管理办法,对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宏观指导和建议。
3、审查和报批新建、合作、控股、参股、招商引资的校办产业项目及实施方案。向学校报告所管理企业的整体状况和国有资产管理、经营的重大事项。
4、负责对校属全资企业、控股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管,对各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价。
5、负责对校属全资企业、控股企业的财务状况、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;协助企业开展审计工作。
6、对学校所投资的企业进行监督、协调、管理、服务,根据国家法律、学校规定及公司章程,委派董事、监事、财务人员,协同组织、人事等相关部门对校办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考核。
7、制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,任免和管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。
8、负责校办产业的信息、统计工作。
9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